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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本会定名为黑龙江省哈尔滨工业大学校友会(Harbin Institute of Technology Alumni Association,缩写:HITAA)。第二条本会是由哈尔滨工业大学校友自愿结成的全省性、联合性、非营利性社会组织。第三条本会的宗旨是: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致力于加强校友之间、校友与母校之间的联系和交流,服务广大校友,激励广大校友弘扬哈尔滨工业大学优良传统和校训精神,为母校发展建设、为祖国统一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作出贡献。本会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弘扬爱国主义精神,遵守社会道德风尚,自觉加强廉洁文化建设和诚信自律建设。第四条本会坚持中国共产党的全面领导,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的规定,设立中国共产党的组织,开展党的活动,为党组织的活动提供必要条件。第五条本会接受黑龙江省教育厅、黑龙江省民政厅的业务指导和监督管理。第六条本会的住所设在黑龙江省哈尔滨市。第二章业务范围第七条本会的业务范围:(一)联络和服务广大校友,加强校友间、校友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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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做好哈尔滨工业大学校友会(以下简称“本会”)会员代表产生及换届工作,根据《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哈尔滨工业大学校友会章程》,制定本办法。第二条会员代表经全体会员推选产生,代表会员参与决策,行使权力,履行职责。第三条会员代表的产生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充分考虑入学年级、在校专业、工作领域等因素,确保会员代表具有广泛代表性。第四条会员代表名额不超过300人。第五条本会设立换届工作领导小组,负责会员代表的推选工作,秘书处负责具体工作。第二章会员代表资格第六条会员代表应具备有以下基本条件:(一)为本会会员;(二)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党的基本路线;(三)关心母校,热心校友工作;(四)具有良好的社会形象,未受过剥夺政治权利的刑事处罚;(五)具有入学年级、在校专业、工作领域代表性;(六)积极参加本会组织的活动,有能力履行会员代表义务。第三章会员代表产生程序第七条第一次会员代表大会代表由哈尔滨工业大学校友会成立工作筹备组推荐产生。第八条本会秘书处依据以上会员代表的构成条件,对本会会员进行梳理,结合会员历年履行义务、参加活动情况,形成拟任会员代表建议名册,秘书处对拟任会员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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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
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哈尔滨工业大学校友会理事及常务理事产生机制,根据《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哈尔滨工业大学校友会章程》,制定本办法。第二条哈尔滨工业大学校友会理事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一)关心母校,热心校友工作;(二)在本会业务领域内有较大影响;(三)最高任职年龄不超过70周岁;(四)身体健康,能坚持正常工作;(五)未受过刑事处罚的;(六)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第三条理事人数不得少于30人,但不超过会员代表人数的1/3。常务理事人数不超过理事人数的1/3,且为奇数。第四条理事由会员代表大会选举产生,参加选举的会员代表达到会员代表总数的2/3以上,选举视为有效;常务理事由理事会选举产生,参加选举的理事达到理事总数的2/3以上,选举视为有效。第五条会员代表大会及理事会采取举手表决的方式进行选举。表决分为赞成、不赞成、弃权三种,赞成票数超过表决人数的半数以上即为表决通过,表决采用事先酝酿理事、常务理事组成方案,然后对候选人组成名单进行表决,不对每个人单独表决。第六条首届理事、常务理事候选人由哈尔滨工业大学校友会发起人协商提名,通过筹备组会议推选;换届由学校和上一届理事会提名候选人。第七条校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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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6
为加强对哈工大各地校友组织使用学校名称和商标的规范管理,落实学校工作部署,根据《哈尔滨工业大学名称和商标使用管理办法》和《哈尔滨工业大学关于各地校友会建设的指导意见》,结合各地校友会工作实际,制订本实施细则。一、适用范围本细则适用于,海内外冠用哈尔滨工业大学或哈工大名称的各级各类校友组织,其中包括经学校批准在当地登记注册的校友会。二、对各地校友会机构名称进行清理对地方校友会长期失联,组织不健全,多年不组织联谊活动,不能正常履行校友会作用,报请学校予以撤销。三、保留和规范各地校友会机构名称对于组织不健全,不能按期换届,没有联谊活动,只有联系人,已经被降为“联系点”的校友会,进行黄牌警示,暂时保留校友会机构,限期一年进行换届改选,如果仍然达不到要求的建议学校撤销。四、对各级各类校友会的管理采取年检的办法,对每个校友会逐一进行年度审核。地方校友会每年必须上报总会一次备案材料,其中包括:《章程》或是否进行了修改;组织机构或是否进行了换届及人员调整;组织开展的活动情况;其他需要报备的材料。五、关于成立新的校友组织或使用学校名称对新成立或使用哈尔滨工业大学名称的校友组织,必须严格执行学校的有关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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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3
为推动我校校友工作规范化、科学化、制度化发展,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加强教育部业务主管社会组织行为规范的通知》(教办厅函[2016]39号)和《哈尔滨工业大学校友总会章程》,现就加强地方校友会的建设工作提出如下意见。一、指导思想(一)地方校友会是团结校友、服务校友,继承和发扬哈工大优良传统、弘扬哈工大精神,增进校友与母校联系的桥梁和纽带。应以服务为宗旨,以感情为纽带,以沟通为基础,以活动为载体,以共同发展为目标,不断加强和完善校友会建设。(二)地方校友会应遵守哈尔滨工业大学校友总会的有关规章制度,与校友总会通过沟通、协商开展工作。有条件的地方校友会应成立理事会,争取在当地民政部门注册登记,取得合法化社会地位,依照法律、法规及其《章程》开展活动,在活动中自觉维护学校及其组织的良好社会形象。二、宗旨、目标和任务(一)宗旨   校友会的宗旨是“三服务”,即:服务校友、服务学校、服务社会。(二)目标   努力把校友会建设成为校友间、校友与母校间的桥梁和纽带;校友和学校事业发展的平台;校友们的精神家园。(三)任务   落实“三服务”宗旨,积极开展形式多样、丰富多彩、深受广大校友欢迎的活动,增进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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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6
哈工大海内外校友会:  为贯彻落实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进一步加强地方校友会组织建设,规范校友会换届选举流程,不断推动地方校友会健康、有序开展工作,根据《哈尔滨工业大学校友总会章程》,经校友总会研究,特制订本《意见(试行)》。现将《意见(试行)》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抓好贯彻落实。哈尔滨工业大学校友工作办公室2020年6月18日哈尔滨工业大学校友地方校友会换届选举指导意见(试行)一、海内外校友会要依据《章程》规定,按期换届。由于特殊原因需要延期换届的,按照《章程》规定执行;若《章程》中没有具体规定,需要延期换届的须报校友总会批准,但延期不得超过一年。二、成立换届筹备工作领导小组,领导换届工作。在校友总会的指导下,从各行业或专业推荐换届筹备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候选人,并在候选人范围内差额选举(差额率不低于20%),人数5-11名(单数)为宜。三、校友会换届选举须向本地区校友发布公告。以换届筹备工作领导小组的名义,采取适当方式在换届前二个月向广大校友发布换届通知,广而告之,欢迎广大校友积极参与和监督换届工作。四、校友会换届选举校友代表由校友推荐产生。校友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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